新举措!深圳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全市通办

【来源: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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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举措!深圳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

转移登记全市通办

来源:读特新闻

 

记者61日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该中心近日起对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实行“全市通办”。

据介绍,企业今后可以在深圳全市任一家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的企业窗口办理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哪里近就去哪里办,哪里方便就去哪里办。

该业务还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即来即办”,即时受理、当场发证;企业在申请登记时可以申报缴纳全部税费,缴税前要先准备好土地增值税扣减所需的材料,包括(上一手)购房发票原件(营业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填写《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采集表》。

目前,深圳市已取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合同网签环节。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节约办事成本,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企业可以在该中心凯发手机版官网“凯发网网站的公告”、微信公众号“存量非住宅合同”栏目下载电子版,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示范文本、自行拟定合同,也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二手房交易自助服务区域领取纸质版。

据了解,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全市通办”业务现已达22项。下一步,该中心将对标国家测评要求,持续推进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优化各项改革,以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力提速增质增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2项深圳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

1、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预售)

2、现楼抵押登记

3、现楼抵押注销

4、政策性住房上市换证登记

5、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补发、换发

6、自然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变更

7、预告登记

8、异议登记

9、注销异议登记

10、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预售)

11、抵押权变更登记

12、抵押权转移登记

13、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14、抵押权注销登记(楼花)

15、注销预告登记

16、地役权首次登记

17、地役权注销登记

18、地役权转移登记

19、地役权变更登记

20、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21、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22、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