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的转让适用《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

【来源: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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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产权的工业楼宇及其配套用房的转让适用《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但产业用地容积调整后新增的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政府筹集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深圳市其他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政策取得合法产权的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的转让,法律、法规、规章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