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凯发手机版
来源: 日期: 2021-06-04
根据深圳市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将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划转一批雇员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规范公平做好雇员遴选和划转工作,经公积金中心和登记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致同意,决定采取招考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遴选范围
由登记中心确定的符合相关划转条件的在岗雇员。
(二)岗位及拟聘人数
拟聘20人,具体岗位详见《雇员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遴选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参与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发邮件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发送《雇员遴选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姓名报名雇员遴选”。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7日16:00;报名表可电子版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发送。
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和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遴选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报名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由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占100%。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间以及考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防疫注意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纪律要求和防疫要求,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须出示“粤康码”和“粤康码”内的行程卡。不能出示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须自备个人防疫物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有序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的体温不正常(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均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如果届时因疫情原因不能组织考试,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延期举办,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情况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公布。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员
按遴选人数的1:1.5入围,即笔试成绩前30名人员入围面试。报名人数如不足30名的,则全部入围。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
委托市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资格审查及考核人选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50%和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在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不予递补。由于总成绩相同导致难以按照以上要求人数确定入围人选的,分数相同的竞争者按照面试成绩优先于笔试成绩的次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按差额方式入围,后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入围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以在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
1.资料审核。被考察者应提供个人有关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资料有: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近三年社保清单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人员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重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以及是否服从组织管理、是否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以及岗位廉政情况等。
资料不齐、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用人单位将在总成绩60分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公示7天。
六、手续办理及报到
遴选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划转单位商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划转人员按我市雇员管理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划转;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划转,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划转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划转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遴选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报考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sz.gov.cn;
2.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http://www.szreorc.com。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雇员遴选职位表
2.雇员遴选报名表(标准版式)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标准版式)
4.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标准版式)
5.报名咨询电话(标准版式)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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